尊敬的合作伙伴,經銷商朋友:
你們好!
非常感謝大家長期以來對國酒茅臺的支持與關懷,并與我們一起緊密合作,互相扶持,為致力于維護國酒茅臺的品牌形象和企業榮譽,共同創建良好的營銷環境所做出的所有貢獻和努力!
近日,茅臺集團宣布,《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標識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辦法》的制定是為了保護貴州茅臺酒廠(集團)(以下簡稱“茅臺集團”)及其成員企業的合法利益,規范成員單位對茅臺集團標識的使用行為,維護茅臺集團的品牌形象。
《辦法》規定,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和貴州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只能選擇使用獨家使用標識;茅臺集團內除這兩家公司以外的其他成員單位,只能選擇使用共同使用標識。